一、书记信箱受理范围
(一)书记信箱的受理范围: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区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的意见、建议、咨询和投诉等。
(二)不在书记信箱受理范围内的诉求:
1.超出我区行政管辖区域的;
2.属于国家、市级单位职权范围的;
3.属于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职权范围的(涉及社会管理事项除外);
4.已经受理且正在办理期限内的;
5.由国家、重庆市有关机构依据法律、法规、政策认定不再受理,已办理终结的;
6.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
7.属于110、119、120等紧急救助类服务热线受理范围的;
8.无实质性内容的信件;
9.其他不属于书记信箱受理范围的。
二、书记信箱网上公开范围
(一)我们将充分尊重您的意愿选择是否公开您的来信内容(真实姓名、电话及家庭住址会屏蔽),请您在来信页面勾选公开意愿。如您同意公开,我们将按照有关要求,对您来信的主要内容及回复结果进行公开。
(二)内容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以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来信,将不予公开。
(三)您的来信办理完成后,您可以在本网站凭证件编号和电话号码查询信件回复情况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为便于承办单位与您联系并及时解决您提出的合理问题,请您如实填写姓名、证件编号和联系方式,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。
(二)您的来信被受理后,请耐心等待,我们将尽快处理回复。相同内容请勿重复来信。
(三)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禁止利用书记信箱进行造谣、诽谤、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。
(四)写信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,可能由系统故障引起,请您换个时间再写信提交。